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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可以不美,但必须“真香”

你有没有过类似的经历?比如以前说自己绝对不干的事儿,现在干得比谁都要勤快。比如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如果前面走着一对腻歪的情侣,我就和同学在后头点评人家:“你看他们腻腻歪歪的,咋的,把这儿当家了?”然而两年后我比人家都腻歪。

当时总是感叹着单身多好啊,多自由啊,畅想这畅想那的,想着毕业以后换个城市呆着。结果没出两年就谈恋爱了,毕业连上大学的区都没出去。

人可以不美,但必须“真香”

我小姑是绝对女权主义的代表,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说:“干什么结婚?养孩子多累,还不如养个猫养个狗。”结果现在每天什么都不干培养表弟的学习,提前在网上买好了以后的课本,每天让表弟预习,自己生活的主战场成了孩子的学校。

以前很流行一句鸡汤:“不要活成自己讨厌的人。”说这种话的有两种人,一种是一事无成,说这话安慰一下自己,告诉自己其实我这叫不世俗;第二种人就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,然后说这话告诉一下别人。

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讨厌一个人,并不一定是她真的有让我反感的地方,也可能是有我没有的优点。比如我大一的时候,系里有个女生是那种在你面前特别想表现自己很会来事儿,有的时候不一定是真的情商高,因为过于圆滑会让人不舒服,有缺点才有可以利用的地方。我当时就很反感,但是现在想想,其实是我不习惯和别人打交道,而她恰好会,所以我才讨厌她的吧。

就像我以前不喜欢饭局,现在也挺喜欢的。在社会上,这无非就是一个自我营销和交朋友谈合作的地方,你讨厌不要紧,有人喜欢就行了。

有时候真香不一定意味着向世俗的转变,可能只是在对的时间开了窍,当腻了那个顽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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