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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以为不能更惨的时候,烟抽完了

“在你以为不能更惨的时候,烟抽完了。”这是电影《卡罗尔》的一句台词,让人听了悸动而又销魂。

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电视剧《新闺蜜时代》,里面蒋欣演的王媛由于生活所迫去夜总会里卖酒,以一个曾经是公司高层的身份去到灯红酒绿的包房里,和那些初来乍到、满脸胶原蛋白的少女干同一件事情。

其实我有一个朋友也有过类似的经历

那年她大概十八九岁,四五年没谈过恋爱。不爱社交、也不爱独处,总是闷着头憋着一股劲儿什么都想试试。

十九岁那年的暑假,她找到一个在酒吧的工作,别人说这就是站台,她不听,她就是以为这是卖酒。只要是不做原则之外的事情,她还是很有底气在这个酒吧里呆上一段时间。女生长得还行,不丑,酒吧女老板一眼就看上了,但还是告诉她,先试用三天再说。

女生拿着行李,对妈妈桑(酒吧里对老板娘的称呼)说:“我就住这儿几天吧,反正我暂时也没有地方可以去。”老板娘勉强同意了。

女孩儿自来熟,去酒吧的那天,她披散着头发,穿着背带及脚踝的长裙,上面穿着墨绿色的一字领上衣,上衣的下摆掖在了裙子里。她坐在沙发上,四周张望,四五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都挤在一起,有说有笑地练着日语口语,哦忘了说,那是一家日式酒吧,接待的大都是日本、韩国一类的客人,他们大多彬彬有礼,但喝了酒,也不一定露出什么德行。

女孩儿说:“你们好,我叫…”其他女孩儿诧异地说:“你没有艺名吗”“什么是艺名?”女孩儿问道。在酒吧里大家都是虚的,你不用告诉别人你叫什么你是谁,没什么真情实意,也不用对客人动心,你只要随便起一个你的代号就可以了。

“那我就叫Monica吧。”说不上为什么,女孩儿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名字。

老板娘听见了问:“你叫Monica?”

“是啊,怎么了?”

“没什么,就叫这个吧。”老板娘说。

女孩儿实际上只在那个酒吧里呆了六天,除去前三天的试用期,其实她也只得到了三百块的薪水。

客人进来的时候,她要和女孩子们站成一排,守在门口,用日语亲切地和客人问好:“哦哈哟!”然后她们一起走到客人的包间,等待着客人点名,在这个时候,女孩子们大都藏着自己搔首弄姿的本性,假装优雅和矜持。

第二个晚上,妈妈桑问这个女孩儿:“你怎么没有高跟鞋呢?”女孩儿说:“我不会穿高跟鞋。”妈妈桑说:“我们这里都要穿高跟鞋的,每一天还有不同主题的服装,需要搭配。对了化妆,和那些姐妹们去学化妆,我们这里也不能素面朝天的,不好看。”

女孩儿第三天去了商场,买了一双浅紫色的防水台高跟鞋,一堆劣质化妆品,一条短裙,一件紫色露肩上衣。晚上跟着几个女孩子学了化妆,她上手快,一学就会,不管是化妆还是学日语,刚一来就跟上了其他女孩子的进度。她不懂什么是藏着掖着,也不知道为什么聪明劲儿也不能轻易外露,她只是觉得,努力就没错。

有一个晚上,和女孩儿同住一个宿舍的女生喝多了。她们都住在离酒吧不远的一个居民楼里面,二层还是三层,每天凌晨下了班用客人给的小费,两三个人一起打车回去。她扶着那个喝多了的女生回去,后来得知这个女生和她年龄差不多大,也刚来酒吧没多久,脱下开叉的青色旗袍,其实也不过是个喝醉酒的学生妹而已。

只是在酒吧里,你只要一只脚踏进了包房,该谄媚的就要谄媚,该卖酒的就要极尽所能。那里最便宜的是韩国地摊儿上都能找到的烧酒,可是在酒吧里却能卖到五百块一瓶。有一次女孩儿看到几个男孩子过来玩儿,他们一看酒单就吓傻了,简单地点了几杯果汁就走了。老板娘轻蔑一笑:“小屁孩儿玩不起还来凑什么热闹。”其实女孩儿已经熟悉了在酒吧里工作的套路,喝酒、卖酒、穿的少一点,给客人肉色瞧瞧,只要不出卖自己最隐蔽的部位,怎么样都可以。她试图和客人打成一片,虽然也讨得客人欢心,但是她觉得恶心。

有一天晚上,女孩儿和姐妹们分头回去,那时候已经夜里两三点。女孩儿走错路,到了另一个地方,外面路灯也很昏暗,女孩子觉得害怕,就自己蹲在了随便一个楼里,外面有独行的男人走过,女孩子都要吓得一激灵。过了一会儿,女孩儿终于联系上了同屋的其他的女孩子,摸索着找到了她住的地方。狭小的宿舍里面,彻夜难眠也是常有的事。

女孩子白天要去超市里做兼职,晚上七点半要赶去酒吧工作,每天的休息时间很短暂,白天兼职的空当儿她就找一个甜品店点一份甜品,然后把甜品吃一半儿在桌子上趴着,一趴就是半天。旁边的小男孩儿说:“咦,妈妈,那个姐姐趴在那里睡觉哎。”其实她听得到,只是她也知道,男孩儿的妈妈多半是堵住了小男孩儿的嘴,不让他继续说下去。女孩儿深知现在的自己有多狼狈,一身销售的连体短裙,一个面黄肌瘦的自己,每天的下午可能是最惬意的休息时光。其实她早就把甜品店什么地方的空调开的最大,什么地方很少有服务生来清理,什么地方恰好有一个屏风挡着来往顾客的眼神扫射。

第五天晚上,她回到酒吧。妈妈桑为了提高凝聚力(是的,酒吧也需要团建),也有着明显的护犊子的倾向。她总是把活儿多的事情交给女孩儿来做,活儿少的交给呆的时间长的长得又好看的女生。女孩儿气不过,就照着去做,但是情绪却能表现在脸上,妈妈桑看在心里。

第六天晚上,女孩儿正学着日语,吧台的男孩子走了过来,那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吧,看着挺虎的,却学别人文了张狂的文身样子。男孩儿坐下来:“妈妈桑让我给你的。”说着,他掏出了三百块钱,“这是你这几天的薪水。至于行李,明天早上搬走就行,今天在这再住一晚吧。”女孩儿默默拿着这三百块钱,她没说话收下了。然后走到妈妈桑的面前问:“为什么要开除我?”妈妈桑说:“你太正经了,不适合我们这儿。还有啊,你的名字,Monica,这是我们这里以前一个姑娘的名字,这个姑娘跟着我干了很长时间,我把她当成姐妹,后来她带着我的客人走了自己单干,酒吧就开在我的酒吧旁边,再后来啊,她的酒吧就倒闭了。哈哈哈… …”

女孩子很冷静,她觉得这样其实也好,只是体验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而已,至少同龄的女孩子大都不会有。第二天,她拿着行李早早离开了这个地方,那天她感觉到十分轻松,白天走在街上也觉得别人不会向她投来异样的眼光,她觉得她终于可以走在阳光底下。

后来,这个女孩儿谈恋爱了,她找到一个特别爱她的人。谈恋爱之前,她觉得自己像风,应该去远方,过最特别的生活。直到遇到一个人,才发现她想要的却是最平凡的生活,长命百岁已经足够成为爱情诱人的条件。

那段经历,女孩子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,不管是亲近的人,还是疏远的人。作为一段有点暗淡的历史,在她以为不能过得更惨的时候,烟也熄灭了。那种感觉没有谁可以感同身受。比如她自己蹲在三点钟的无人的马路,或者她喝了酒却依然淡定地冲个澡继续坐上了公交,去做那份属于白天的工作。

至于这个女孩儿是谁,你们猜吧。

(还有,本故事虚不虚构我说了算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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